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
拟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、易燃垃圾、不易燃垃圾、有毒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等。 在住宅楼下或垃圾收集点放置蓝、黄、灰三色垃圾容器,分别用于收集可回收垃圾、易燃垃 圾和不易燃垃圾。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收购后进入现有废品回收系统,易燃垃圾运往垃圾焚 烧厂焚烧发电,不易燃垃圾送往填埋场处理。在住宅小区进出口处或小区活动中心设置玻璃 容器和有毒有害垃圾容器。玻璃容器用于收集回收价值较低、废品回收系统不愿收购的杂色 玻璃。有毒有害垃圾容器用于收集有毒有害垃圾。大件垃圾由清洁工人上门收集并集中统一 运往大件处理厂。